我今天要提到的是一位风格独特的作家,这个在当下急躁的社会里格外诗意的一个人。在他的村庄里,边扛着一把锄头在田间地头劳作,边察着村里人的神态和形色,圈养的牛和猪,笼子里的兔,天上的飞鸟,地上的蚂蚁和嗡嗡嗡的蚊子,以及风中的野草和落叶,甚至村东头以及村西头的阳光……都是他的笔下最亲爱的“好朋友”。

刘亮程是真正的作家,也是真正的农民,是真正的农民作家。作为农民,写作真正是他业余的事情;而作为作家,他却无时不在创作。这是他自己的村庄,他眼中的、心中的、生于斯长于斯、亦必葬于斯的这一方土地。如果你没有那种淡然的心境,想必你也不能体会到书中所表达的纯真与释然。
人无法忍受人的荒芜。
风刮到头是一场风的空。
我们活着是因为还没有资格去死。
心地才是最远的荒地,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。
人最大的毛病是,爱以自己的习好度量其他事物。
所谓永恒,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,这件事物还在,时间再没有时间。
况且,一个人要活的真实就难免不把别人的一生当一场戏。看不见的岁月是可怕的。
我围抱着火炉,烤热漫长一生的一个时刻。我知道这一时刻之外,我其余的岁月,我的亲人们的岁月,远在屋外的大雪中,被寒风吹彻。
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,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。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,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。我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走动,居住和生活,那不是我的,我不会留下脚印。
也许我们周围的许多东西,都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,生命的一部分,关键时刻挽留住我们。一株草,一棵树,一片云,一只小虫。它替匆忙的我们在土中扎根,在空中驻足,在风中浅唱......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。 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。
人们时常埋怨生活,埋怨社会,甚至时代。总认为是这些大环境造成了自己多舛的命运。其实,生活中那些常被忽视的微小东西对人的作用才是最巨大的。也许正是它们影响了你,造就或毁掉了你,而你却从不知道。
一个人老的时候,是那么渴望春天来临。尽管春天来了她没有一片要抽芽的叶子,没有半瓣要开放的花朵。春天只是来到大地上,来到别人的生命中。但她还是渴望春天,她害怕寒冷。
多少年后当眼前的一切成为结局,时间改变了我,改变了村里的一切。整个老掉的一代人,坐在黄昏里感叹岁月流逝、沧桑巨变。没人知道有些东西是被我改变的。在时间经过这个小村庄的时候,我帮了时间的忙,让该变的一切都有了变迁。我老的时候,我会说:我是在时光中老的。
在村庄里,睡一百年,都不会有人喊醒你,一场风过,有些东西就在看不到了。
在村庄活得太久,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下来,而在其他事物身上飞快地流逝着。
有些人,有些东西,满世界乱跑,让光阴满世界追着他们。
他们最终都没能跑回来,死在外面了。
他们没有赶回来的时间。
(完)